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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如何加速推进保靖县城市公墓建设

来源:红网保靖站 作者:石泽恩 编辑:易果 2015-05-19 08:55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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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文/石泽恩

  长期以来,保靖县殡葬事业严重滞后,乱埋滥葬、治丧扰民等违法现象十分突出,殡葬改革迫在眉睫。2015年初,郭建群州长在州委经济工作会和“两会”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“2015年底前各县市要完成公墓山建设”的目标任务,并将其列入州重点项目和州庆重点项目,实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。时间已过去四个月,2015年只剩下8个月时间,如何在这短短八个月之内完成公墓山建设,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谋划的重大问题。唯有解放思想,采取非常规手段措施,强力推进,才是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的不二选择。

  一、准确定位。公墓建设应当立足于满足迁陵城区居民20年的丧葬需求,并非征地面积地越大越好,亦非开发墓穴越多越好,征地面积不切实际过大,既增加了资金投入的压力,又违背了殡葬改革的节地初衷。因此,首先要精确测算需求。我县迁陵城区居民人数20年内以年均8万人计,人口死亡率以6‰计,则每年死亡人数480人,预留迁坟等不可预测因素,每年丧葬需求500个墓穴,则20年需求10000个墓穴,根据《湖南省实施〈殡葬管理条例〉办法》,“允许土葬的单人遗体墓穴,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”的规定,一万个墓穴需占地4万平方米,按1:1配置行间距及人行道,共计占地8万平方米,折合120亩,加上进山公路、绿化带、停车场等附属设施用地30亩,整个公墓山共需征地150亩,既可满足20年丧葬之需求。一万个墓穴可分解为三期完成,2015年完成第一期3000个墓穴开发,后续根据资金筹措情况隔若干年度逐步完成第二期、第三期7000个墓穴开发,分期实施开发,将大大减轻今年项目强度。由此,我县2015年公墓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可准确定位为:完成征地170亩,完成第一期3000个墓穴开发,并完成进山公路、停车场、人行道、绿化带等附属设施建设(备注:根据2015年2月15日县规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,我县公墓山选址定于复兴镇陇洞村梯子岩点,目前已完成该点的土地测绘,面积为170亩,还可扩大面积,是否扩大,请县里定夺)。

  二、理顺融资。一直以来,我县就公墓建设如何融资尚未作出明确决策,徘徊于财政投资、招商引资、BT模式、PPP模式等多种选择中。这些融资模式各有利弊,招商引资最大缺点就是追逐利润,容易抬高墓价,超过普通居民的丧葬消费水平,BT模式及PPP模式当然是一种优越的融资模式,但在短时期内恐难觅到适宜的投资伙伴。因此,建议采用龙山县模式,即由县民政局组建陵园公司,作为融资平台,向银行借贷,解决公墓建设资金。如能免除土地报批手续,仅筹措土地征收补偿及墓穴开发资金,150亩用地需补偿款约300万元,3000个墓穴以1000元/个成本计,需开发资金300万元,另加附属设施建设资金100万元,公墓建设共需借贷资金700万元。龙山模式有利于项目提速。

  三、变通立项。公墓建设如果按照常规项目报批报建,则2015年无论如何是完成不了的。公墓项目具有不同于其他建设项目的特殊性,非常任务就得以非常措施去执行,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墓穴建筑的隐蔽性,只要实行梯土式开发墓穴,且不留坟头,加上墓穴周围完全绿化,栽上松柏,墓穴顶部覆盖土壤,种植花草,则整个公墓山的建筑痕迹可降至最轻微,仍然还青山秀色,实现生态环保殡葬。按此设计,公墓建设属于集中墓葬,并不占用土地报批指标,建议项目土地报批环节给予免除,只需将征地补偿款给农户兑付到位,即可实施墓穴开发,若能如此,则公墓建设必将大大提速,完全可以实现年底圆工。

  作者系保靖县民政局副局长,分管社会事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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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石泽恩

编辑:易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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